2021-10-11 21:29:5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杨林市法庭法官远赴千里之外的广东省韶关监狱开庭,当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2008年,刘某某与黄某在广东务工相识,两人情投意合,很快确认了恋爱关系,2011年,两人回到老家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女,儿女双全,家庭美满。可未曾想到,2014年末,警察来到家中,刘某某才得知丈夫在2007年时,与他人发生争执致人死亡。2015年,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黄某服刑期间,刘某某多次前往监狱探视,协商离婚事宜未果,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刘某某遂于2021年向松滋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受理该案件后,为查清事实,最大限度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了解广东监狱疫情管控规定后,杨林市法庭王元法官远赴广东韶关监狱开庭审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
庭审在监狱会见室进行。王元法官耐心细致地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争议。通过法官透彻的说理析法,黄某主动表示自己在监狱服刑,同意刘某某诉讼请求,儿子由自己抚养(服刑期间由父母代为抚养),女儿由刘某某抚养,双方通过调解离婚。庭后,法官还殷切鼓励黄某要好好改造,争取再次减刑,早日回归社会。
据悉,近年来,松滋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审判庭外办案工作新途径、新方式,多次利用互联网开庭审理,或将法庭搬到监狱、戒毒所、田间地头,虽然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但却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切实增强了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文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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