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9 20:32:0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父亲醉酒驾驶无证、无号牌机动车(燃油摩托车),载着5岁孩子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所幸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021年3月,罗田县检察院依法受理审查这起危险驾驶案。“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考虑到案件当事人是一对父子,且孩子年幼,为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案件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与人民监督员胡建华、周威一同对该案开展社会调查。
经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离异,孩子小王由他抚养,其妻子已另组家庭并育有子女,无暇顾及小王。而小王的奶奶已经去世,爷爷长期在外地,几乎失联,也没有其他亲属愿意代为抚养小王。
鉴于王某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且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检察院对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徐世红、胡建华、周威参加。
如果王某被判实刑,小王就成了“事实孤儿”。检察官同意对王某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并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教育。这是“法”与“情”的综合考量。依“法”,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能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引起他的反思,同时能够引导孩子树立规则意识;依“情”,提出缓刑量刑建议,让王某感受到法律温情,使小孩有人照料。此案采取非羁押措施,能够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经过充分讨论,综合评估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后的社会危险性,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缓刑量刑建议。近日,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王章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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