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经过英山县人民法院专班人员的不懈努力,61个原告起诉同一个被告的群体起诉案件得到成功调解。这是英山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成功化解的案件,得到了县领导、企业、当事人的好评,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是英山县招商引资企业,在英山进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就近引进英山两家建筑公司负责建设。房地产开发商拖欠建筑工程款导致房地产也不能按期交付,近百名购房户按照合同约定,本来要在8月15日前拿到房子,但开发商又不能按期交付。购房户就联合到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不停地信访。后来,就联合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权,要求开发商交房并赔偿违约金。
该院高度重视,决定特事特办,立即成立了由分管民事信访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沈勇为审判长,由现任民事审判庭庭长的闵齐飞和原民二庭庭长查五一为合议庭成员的审判人员,专门负责此案。9月初,法院决定对先行起诉的61个购房户,走绿色通道,按照特殊群体案件,采取当场立案、缓交费用、快速审理的原则,当天送达法院传票及开庭审判的日期。9月27日下午,将61个原告起诉同一个被告的案件合并审理。
经过合议庭人员当庭调解,依法跟开发商详细解读法律,讲明道理,阐述国庆期间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分析调解结案对促进企业发展的好处。充分发挥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法律作用,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法院依法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原告当事人对违约金作出让步20%收取。2、在10月1日前,开发商向购房户全部交付房屋。3、开发商在两个月内完成网签备案。法院工作人员连夜加班加点制作调解文书,并于9月29日前全部送达双方当事人。其余信访未起诉业主,开发商明确表示依据此协议落实到位。
同时,为了保证建筑公司能够按期交房,法院积极做好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作,组织双方庭前调解。建筑公司向开发商移交了全部承建的商品房,确保了开发商能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至此,100余人的群体信访案件,在英山县委、政府、政法委的重视下,在法院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依法成功化解了此群体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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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