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提高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质效,推动看守所管理工作规范开展,按照市院《关于对全市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9月8日,蕲春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赴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为重大时间节点监所安全筑起保护屏障。
由于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看守所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监管场所工作要求,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为扎实开展好巡回检察工作,第三检察部干警主动配合县看守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在确保身体健康的情况下,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全身消毒方进入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
此次巡察采取调阅资料、询问情况、实地查看、抽选清监、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
在所内,检察官首先询问看守所所长及教导员了解所内监管情况,随后抽选一间监室开展安全清监检查,并仔细查看了医务室和看守所厨房。
在看守所监室,检察官发现一些包装不明的药品。
“这些药物为何没有包装?”检察官问道。
“这些药品是在押人员日常服用。”狱医表示。
“请狱医加强对药品的管理,每天按时定量派发药品,坚决杜绝药品使用安全隐患。”检察官再三叮嘱。
在看守所厨房,检察官仔细查看了食材存储、餐饮卫生等情况。
“在押人员一日三餐是否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的管理规定执行?”“是的。”“所有包括食材在内的进所物品一律要严格消毒,确保监管场所的绝对安全。”检察官提示。
检查完毕后,检察官组织在押人员谈心谈话,排解在押人员的心理问题及心理压力,打消疑虑,劝导在押人员主动交待自己的问题,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工作,主动认罪认罚。
针对本次巡回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官及时与看守所所长和教导员沟通,提出监督纠正意见,要求迅速整改,确保看守所不留安全隐患。
此次常规巡回检察工作拓宽了强化了重要时间节点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有力促进了看守所严格执法、文明管理水平提升,进一步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及看守所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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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