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您收到了12309发送的在线阅卷审核通过的信息么?”
“收到了!”
“好的,请您在三个工作日内下载电子卷宗,逾期无法下载需要重新申请,后期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按照操作手册的流程已经正常下载电子卷宗并且可以正常阅卷,谢谢检察机关,现在我们律师阅卷越来越方便了!”
收到申请互联网在线阅卷律师的反馈后,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工作人员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了,这代表着该院办理的首个律师互联网在线阅卷取得成功,顺利开启全新的“互联网+”阅卷模式。
2021年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机关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3个省市部署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8月,湖北检察机关正式推出“律师互联网在线阅卷服务”,推动律师阅卷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此项工作在全省铺开之际,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辖区各律所取得联系,通过在律师交流微信群分享相关信息、印发宣传手册、现场为律师讲解演示操作流程等方式,在该项全新的工作启动之初,即全方位地开展宣传。
下一步,该院将以互联网阅卷工作为契机,让律师享受到“足不出户”式的阅卷体验的同时,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规范有序的新型检律关系,打通服务律师的“最后一公里”。
温馨提示:可申请互联网阅卷的案件包括: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不宜提供互联网阅卷的案件,根据系统设定及前期试点经验,互联网阅卷目前仅针对检察业务应用2.0系统受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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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禹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