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7 23:44:2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大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将法庭搬进医院病房,现场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2021年3月,周某到某医院骨科进行治疗,被诊断为“双侧膝关节骨性关节病”,在进行相关检查后,完成了双侧膝关节置换术。术后,周某病情加重,遂转院至省城医院治疗后,又回到该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出院。周某认为该医院在为其治疗时,操作不当导致其右下肢部分功能丧失等问题,将该医院诉至大悟法院,要求该医院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速裁团队法官在认真翻看案件材料和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有调解的基础,便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工作,得知周某目前在该医院治疗,法官考虑到原告周某正在医院治疗,行动不便,决定就在医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告表示愿意赔偿原告周某各项经济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8万元,于2021年9月10日前全部付清,不足部分由原告周某自行承担。
(刘菊芳)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