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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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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防火需谨慎,切莫“引火烧身”!
2025-03-26 10:14:0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乍暖还寒二月天,初春气候变化无常,火灾诱发因素诸多,稍不留神就会酿祸端!近日,通城县马港镇两居民因乱丢烟头和焚烧秸秆不慎引发火灾,最终被通城公安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月20日16时许,马港镇彭塅村发生森林火灾,经消防员等村民们的合力救援下最终将明火扑灭。火灾扑灭后,通城县公安局马港派出所组织警力到达现场勘验并走访调查。经查,当天下午,村民徐某某到自家菜地摘菜,期间,他坐在菜地旁休息吸烟,吸完后随手就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点燃了菜地旁的枯草,进而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大概1亩。

        “易塅村附近有人焚烧秸秆引发了火灾。”3月21日16时许,通城县公安局马港派出所接到报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到场处置,在民辅警、村民及消防员的努力下明火最终得以扑灭,过火面积约2亩。原来,当天下午村民熊某某看天气较好,又到了春耕时节,便到其地理焚烧秸秆,不慎引发了火灾。
       目前,上述违法行为人徐某某、熊某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一、增强防火意识。要及时清理家中阳台、楼道、房前屋后的可燃物,防止外来飞火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农村家庭使用炉灶、燃气灶时不要堆放秸秆、柴草,倾倒的炉灰应及时用水彻底浇灭,防止复燃。
       二、避免遗留火种。不要乱扔烟头,以防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春耕生产若需动火,要有专人看护,注意附近环境,远离山区、林区、房屋住所和草料堆垛等区域,并落实防火措施。此外,禁止焚烧垃圾和野外烧荒。
       三、严防电气火灾。要规范使用电气设备,及时更换老化线路,避免超负荷用电和违规使用电热器具。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架空电线的维护,防止风大线路触碰打火,引发火灾。
       四、规范明火作业。复工复产企业进行户外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要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遇有大风天气,应停止一切动火作业。
       五、严格管控火源。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堆垛、货场等危险区域,车辆必须加装防火罩并在指定的地点停靠,不得在库区临时加油或维修车辆。进入森林、山林等地户外游玩时严禁吸烟或野炊,以免引发山火。
       六、提倡文明祭祀。提倡文明祭扫,通过在网上祭祀、献花等形式追思先人,寄托思念。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切勿在山林草地、交通路口、广场小区、巷口楼道等场所焚烧冥币、冥物。
           (​李佳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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