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执法效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1月5日,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陶胜利带队,安全与信息科和港航海事大队长江中队对辖区的危货码头--湖北富地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LNG加气码头进行了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富地富江LNG加注码头不仅是交通运输部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第二批试点示范项目,也是湖北省首个投入建设的LNG加注站项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检查组一行深入三江港区富地富江LNG加注码头现场,实地查看了码头的营运状况,并听取了监管单位关于日常工作的介绍。公司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在此基础上,检查组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以促进码头的安全生产工作。陶胜利副支队长高度赞扬企业落实中央绿色发展布局,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提供有力保障,要求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鄂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要求,认真梳理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强调了在目前运营亏损的情况下要更加注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全体员工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安全检查,富地富江LNG加注码头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并承诺将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运输领域的安全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为鄂州市的绿色发展和长江大保护战略贡献力量。
(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