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在这岁末,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港航海事大队交通执法人员依然坚守岗位,守护鄂州"碧水蓝天"。2023年12月31日晚,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副书记、港航海事大队大队长胡军带领长江中队执法人员,会同生态环保部门对三江港区、五丈港区各港口码头开展夜间巡查,督促各港口企业停止作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作为交通执法人,这份守护不分时间、时序轮转、守护依旧,让我们继续沐光而行,迎接美好的2024!
去年11月份以来,鄂州市气温持续走低,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隐患易发多发,鄂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多次发布预警,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港航海事大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靠前履职,积极响应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冬季护航"行动。对长江沿线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开展全方位、高频次巡查巡检,着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坚持底线思维,谋划行动有"高度"。一是提前谋划。港航海事大队对冬季安全隐患易发多发形势提前研判、提早部署,入冬前拟定"冬季护航"行动计划;二是对标对表。按照支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港口码头的安全生产、污染防治、"打非治违"等工作制定详细巡查巡检计划和标准。三是强化保障。配齐执法人员,拟定人员分组和巡检计划,做好行动开展后勤保障。
强化履职担当,巡查巡检有"强度""。一是频次高强度。去年11月份以来,港航海事大队长江中队采取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检查不间断的模式,共出动执法检查80余次、200余人次,其中夜间巡查60余次,保持高压态势;二是检查高强度。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环境污染易发问题,从警示标识到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配备,从港口作业扬尘管控、港区环境卫生到油污泄漏,检查内容事无巨细,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有"力度"。为巩固我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成果,积极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按照《鄂州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牵头,组织黄石海事局、市生态环保局、市城管委等4家单位,对全市港口企业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冬季护航"行动开展以来,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港航海事大队坚持以上率下,队员全力以赴,企业合力共建,有效保障了长江沿线码头和内河航道安全形势稳定,港口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下一步,支队将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继续保持工作定力,确保"两节"期间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