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周某来到湖北省松滋市公安局纸厂河派出所,将一面印有“人民好警察 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民警速破交通肇事逃逸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7月27日19时许,纸厂河派出所接警称,官堰坪村十一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将一辆自行车撞倒造成两名驾驶员倒地受伤,肇事车辆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一辆自行车侧翻在地,自行车驾驶人周某受伤卧倒在地,民警迅速联系120急救中心将伤者送至松滋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由于事故现场无道路监控,民警一边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一边调取附近监控、逐帧排查,历时34小时,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摩托车,车主是纸厂河镇纸厂河社区王某,实际使用人为王某的女婿赵某强。
经查,7月27日,赵某强在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害怕被处罚,便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违法行为人赵某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