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是实施长江大保护的历史性、标志性、示范性工程。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公安机关从未缺席,始终保持“零容忍”。然而,仍然有人不顾生态大局、贪图一时之利,顶风作案、以身试法,结局是“鱼入你网 、你入法网”。
10月11日上午,赤壁市公安局黄盖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有三名男子在长江禁渔区进行垂钓,民警立即将三人控制,现场扣押活泥鳅、鱼竿、渔获、渔护等工具,随后,民警将三人传唤至黄盖湖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王某与余某某相约在赤壁长江大桥下长江流域内钓鱼,二人到达地方后先是向长江内抛洒活饵“泥鳅”进行“打窝”,再利用路亚鱼竿挂泥鳅的方法进行垂钓。期间,吴某某来江边找余某某办事的过程中,也利用鱼竿挂泥鳅的方式与二人一同垂钓,王某、余某某分别利用此方法钓到5斤及7斤左右鳡鱼各一条,吴某某尚未钓到鱼。经审讯,王某、余某某、吴某某等三人对其在禁捕区域内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余某某、吴某某等三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长江十年“禁渔令”,不是一纸空文,更非儿戏。呵护江河湖海,保护鱼类资源,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希望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坚决杜绝非法捕捞行为,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上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用实际行动为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贡献自己的力量!
( 叶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