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武穴男子陈某因饮酒驾车驾驶证被暂扣,心存侥幸的他,驾车上路又被武穴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
8月15日,花桥派出所民警蓝永金、陈春保在辖区龙莲公路陈巷街路段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号牌为鄂JG8Txx小型轿车,民警陈春保发现,该车驾驶人竟是8月4日晚上,在道路交通整治中查获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苏某,而苏某的驾驶证目前处于暂扣状态。
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并口头传唤驾驶人苏某到花桥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苏某对自己心存侥幸,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苏某交代,自己是为了出行方便,虽明知自己驾驶证在暂扣期间,但还是心怀侥幸的开车上路,没想到在去办事途中,被民警抓了个正着。民警对苏某进行安全教育,使其充分意识到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苏某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证持有者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证暂扣期间即使参加完驾驶证满分学习,也要达到6个月之后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更有可能因此而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驾驶人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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