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咸安区检察院:检察建议让棚改区的人居环境更有保障
2020-07-14 15:43:3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我们这排污管道修复了,臭气没了,河水也清了!” 日前,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同心路社区同德巷周边居民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道。
发生这一变化的背后,是一份来自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
今年5月12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过程中发现,淦河旁有一处露天排污口散发出的臭味远远就可以闻到,对水体照成严重的污染,对周边居民生活也带来影响。
淦河是咸宁人民的母亲河,是流经咸宁市区的唯一河流,属长江一级支流,也是工农业和居民用水的主要来源。
发现这一情况,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这一排污口来源于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同心路社区同德巷的一处棚改区拆迁工地上。一条300余米长的水沟直达淦河,水沟里的黑臭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淦河,影响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保护淦河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咸宁人民的母亲河。该院第四检察部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监管措施予以监管,彻底消除污水直排淦河的违法状态。同时,健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理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好当地水质和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带队,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明确责任清单,迅速整改落实,对于污水未经管道直接露天排放问题,从源头铺设管道与市政污水管网对接,解决污染问题。近日,截污工程已全部完成。
一纸检察建议书体现了检察机关公益诉前效力,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弥补了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增强了公益保护的制度刚性。检察机关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顾华 施瑶 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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