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武穴:胆大,刚考过科目三欲上高速练习驾驶技巧
2020-07-06 19:06:4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武穴一男子刚考过科目三,借其叔叔的小车欲上高速练习驾驶技巧,不料还没上高速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查获现场
7月2日上午,黄冈市公安局高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正在麻阳高速浠水收费站开展“百日行动”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10时25分许,民警正在对前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后方一号牌为鄂JE##48的白色小型轿车,驾驶人正与副驾位乘车人进行座位交换,民警遂上前进行检查,刚由副驾驶位换至驾驶位的中年男子快速的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但坐在副驾驶位原为驾驶人的青年男子却言辞闪烁、顾左右而言他,始终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民警遂现场将两位当事人人车分离,分别进行谈话询问,并现场用手机警务终端进行人、车、证信息核查。
 
现场询问郑某
经调查得知,两位当事人为武穴籍,系叔侄关系,当日驾驶人郑某刚在浠水县交警大队考试中心考过科目三考试,二人欲一起回武穴老家。刚刚考过科目三正兴奋的郑某,对叔叔饶某提出,想将借其车辆开一开,练习一下车。不曾想,有十年驾龄的叔叔饶某,认为下雨天路面车辆少,交警不会查车,自己也在副驾位看着,居然真就把车辆交给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侄子郑某驾驶。直至车辆行驶至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路段,发现前方有警察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遂匆忙更换驾驶人,企图瞒天过海,不想被现场查获。
 询问饶某
饶某将车辆交给刚刚考过科目三的郑某驾驶,且欲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幸得被及时查获和制止。黄冈高警二大队对郑、饶二人作出了严肃处罚:郑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叔叔饶某因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
 (熊毅  陈颖哲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