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一男子刚考过科目三,借其叔叔的小车欲上高速练习驾驶技巧,不料还没上高速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查获现场
7月2日上午,黄冈市公安局高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正在麻阳高速浠水收费站开展“百日行动”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10时25分许,民警正在对前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后方一号牌为鄂JE##48的白色小型轿车,驾驶人正与副驾位乘车人进行座位交换,民警遂上前进行检查,刚由副驾驶位换至驾驶位的中年男子快速的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但坐在副驾驶位原为驾驶人的青年男子却言辞闪烁、顾左右而言他,始终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民警遂现场将两位当事人人车分离,分别进行谈话询问,并现场用手机警务终端进行人、车、证信息核查。
现场询问郑某
经调查得知,两位当事人为武穴籍,系叔侄关系,当日驾驶人郑某刚在浠水县交警大队考试中心考过科目三考试,二人欲一起回武穴老家。刚刚考过科目三正兴奋的郑某,对叔叔饶某提出,想将借其车辆开一开,练习一下车。不曾想,有十年驾龄的叔叔饶某,认为下雨天路面车辆少,交警不会查车,自己也在副驾位看着,居然真就把车辆交给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侄子郑某驾驶。直至车辆行驶至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路段,发现前方有警察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遂匆忙更换驾驶人,企图瞒天过海,不想被现场查获。
询问饶某
饶某将车辆交给刚刚考过科目三的郑某驾驶,且欲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幸得被及时查获和制止。黄冈高警二大队对郑、饶二人作出了严肃处罚:郑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叔叔饶某因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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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陈颖哲)